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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中风暴

山风。如同雨露、阳光和瑞雪,是上苍对森林如数如期的恩赐,为的是增添它的壮美。他物对森林施威的范围总是有限,惟独风的威力无处不在。冬日里,雪压枝头,只修整华盖;闪电中,雷击独木,仅零零散散;山崩时,顷刻间击倒树木一片,也只像园丁将一处花床修剪。而风却吹向每一棵树木,拂向每一条树枝、每一片树叶、每一根皱巴巴的树干,从不将谁忘怀。无论是伸展双臂,屹立在冰封山巅嶙峋峭壁的山松,还是寄居在山中谷地的最卑微、最孤独的“隐者”,风都将它们找寻来,或温柔亲抚,或扭其腹背、健其体魄,或催发生长,或摧枯拉朽,甚或拔起整株树木,搬动整个树林。时而像熟睡的娃娃在树枝间呢喃,时而像大海般咆哮不歇。风护林,林佑风,相濡以沫,尽展无限的美妙与和谐。 当看到直径有六英尺粗的一棵棵松树在山风面前像小草般点头弯腰,听到时有巨树倒下之声响彻群山,你会惊诧于它们在山风中竟无立身之地,仅有那些最低矮厚密的树丛才能苟且偷生,原以为巨松一旦成型便牢不可摧。而当风暴平息,眼前又是同一片宁静的树林,清新滴翠,安然无恙而又挺拔静美,你不禁会想:它们自生长之日起经历了多少世纪的风雨——雹打幼苗,电击嫩枝,风雪山崩尽情摧残——而经过肆虐风暴洗礼过后,才有如此这般的壮美景象。对大自然林地的肃然起敬,使人忘却了诅咒她的暴虐山风以及其他随风暴而来的种种破坏。 内华达山区森林里有两类至死不摧的树种,那就是位居巅峰的杜松和矮松。它们坚韧弯曲的树根像鹰爪般牢牢抓住风蚀的岩架,而根根柔软的绳样的枝条屈从盘绕,即使劲风也很难吹透。其他的高山针叶树类——针松、山松、两叶松以及铁杉——由于生长得紧密,具有顽强的生命力,从不会被风吹得稀疏而遭致毁灭。低地的巨树,情况也大致如此。具有王者风范的糖松,高耸入二百多英尺高的云端,似乎很易受风暴侵袭,但它并不枝叶繁茂,而且它长长的水平伸出的枝条在狂风中顺从地摇来荡去,恰似在小溪中浮游的一簇簇水藻,难以被风吹散。而许多地方的冷杉也长在一起,抱成一团。比起内华达山上的其他树木,黄松(或称银松)则较易被风吹倒,因为就其高度而言,它的枝叶过分浓密,而在许多地方这种树又种植得稀疏,留下的空隙使风暴尽可以长驱直入。并且,因为它们分布在山脉的低部,在冰封冬日终结之时,冰原开始破裂之际,这里首先暴露在外。因长期裸露在后冰河期的风化气候里,黄松赖以生长的土壤比起山脉上部的新鲜土壤更松碎,更腐烂,这就使树根较难存身。 在考察沙斯塔山的森林地带时,我发现飓风所过之处,遍地是这种松树,有成千上万。大大小小,有的被连根拔起,有的被强力拧断,形成齐刷刷的豁缝,正如雪崩所致一般。不过在内华达山区能造成这种影响的飓凤却很少见。当走完一山又一山,考察这些森林时,我们不由自主地相信:它们是地面上最美的事物,全然不顾我们对使之成然的风会抱有何种看法。 总有令人激动不已的时候:听那撩拨人心的松涛阵阵,看那树木(尤其是针叶树)迎风摆动如波浪翻滚,体味多姿的风的神韵。只有森林才能展现风韵,如此清晰可见,如此广大,如此感人,连气派十足的棕榈或是对极微细的风也能察觉的桫椤也会自叹弗如。高大的红杉林自有说不出的卓尔不群,令人难忘,而我以为,松树才是风的最佳演绎者。它们是一团团非凡的舞动的金色针叶,合着曲调,唱着、谱着风之乐,走完它们漫长的世纪之旅。然而在严格意义上的高山森林带里,难得看见这壮观的树之波涛,难得听见这壮美的树之交响。魁梧高大的杜松,干围有时超过它的高度,几乎和它生长于斯的岩石一样坚硬;矮松纤细的鞭样的树枝在迎风招展间,抖出一道道波纹。但那些最高最细的枝条却很顽固,即便在最强的风中也不起波纹,它们只作迅速、短暂的振动;而铁松、山松以及那些最高的两叶类灌木丛在风暴中却郑重其事地鞠躬行礼,姿态优雅大方。不过只有在中低地带才能看见这种风与林相遇的壮丽景象。 在内华达,我有幸得见的最美、最精彩的一场风暴发生在一八七四年十二月,是我在考察育巴河支流峡谷时巧遇的。天、地和树被雨洗刷过后复又变干。这日极其纯净,是加利福尼亚冬日里难得的一天,温和宜人,阳光闪耀,到处散发着春天特有的馥郁芬芳的气息。同时,又因一场令人振奋的风暴即将来临而愈显生动。没像往常那样宿营在外,我那次恰巧停留在一个朋友家中。而当风暴声起时,我不失时机地冲进林中欣赏起来。因为在这种时候,大自然总有一些罕见之物呈现给我们,而且比起蜷缩在屋檐下,在林中观赏并不见得更有生命危险。 天刚放亮,我已不知不觉四处游荡了好一会儿了。金色的阳光洒向群山,照亮了松树顶,透出一股夏日的气息,与暴风雨时的狂野形成奇异的对照。一片片似亮绿羽毛的松叶飘在空中,在阳光下忽隐忽现,如鸟儿相互追逐嬉戏。这里纯净祥和,只有树叶、成熟的花粉以及星星点点的欧洲蕨与青苔。数小时里,我不时听到树木倒地的声响:雨水浸润的泥土松软异常,一些树倒地时连根拔起;而另一些树则在从前森林火灾留下的疤痕处直接断开。林子里树木形态各异,我琢磨着,乐此不疲。幼小的糖松犹如松鼠尾巴,娇嫩,轻柔,被风吹得几乎倒地;而挺拔的老松,在巨大的树干经历了上百次暴风雨的考验后,依旧在空中摇曳,庄严肃穆。在风中,它那弯弯的树枝轻舞着,松针颤抖着,发出清脆的响声,遮住了如钻石般刺目的阳光。花旗松张扬地矗立在山头。小枝下垂像女子飘扬的黑发,松针一团团簇拥着,闪着灰白的光芒,这一切是那么壮观。山谷里生长着红树皮的小树(一种常绿石楠科小树或小灌木),它那光滑宽大的叶片朝四面铺开,阳光照在树上反射出一片片跳跃的粼光,如同我们常在荡漾的冰河面上看到的一般。不过,此时最美的、最令人回味的当属银松。它那巨大的树顶足有二百英尺高,像一枝柔韧的黃花属植物,随风飘荡,俯首虔诚地唱着森林圣歌;它那细长而抖动着的叶子长势密集,像一团燃烧着的白色太阳火焰。有时,大风扫过林子,力大无比,让最坚强的松树都连根摇晃。如果你靠在树干上,会很明显地感受到树身的摇晃。要知道这个时候,大自然正在举行最高庆典,每一棵参天大树的每一根纤维都欢跃着兴奋不已。 我继续在这激情的音乐声中游走着,穿过峡谷,从一个山头到另一个山头,有时停在岩石背风处躲过狂风,或举目远眺,或侧耳倾听。即使庄严的森林圣歌唱到最响亮时,我也能准确地辨出云杉、冷杉、松树、无叶橡树的独特曲调,甚至连脚下枯萎小草在风的吹拂下发出的最轻柔的沙沙声我也不会忽视。每种植物都在用自己独特的方式诉说着什么,吟唱着自己的歌谣,摆出特有的姿势,尽显我从来不曾领略的千姿百态。加拿大、卡罗来纳、佛罗里达的针叶林里,树木仿佛青草叶一样,长得极为相似,紧挨在一起。一般来说,针叶树没有自己的特点。然而,加拿大针叶林里树种的数量要比世界上其他任何一片森林都更丰富。在那里,不仅不同种群存在着明显差别,而且树与树之间也特征各异。正因为此,山林风雨对这些树所造成的影响也是千奇百怪难以言表的。 我在漫长的跋涉中,穿过几个薄雾笼罩的矮林,双脚因不停攀爬微微有些酸痛。中午时分,我终于登上了附近最高山脉的顶峰。之后,我脑海里突闪出一个念头:如果我爬上其中一棵树,没准可以欣赏到更远的山景,且能更清楚地倾听到松针发出的音乐般的声音。爬哪一棵树呢?这个问题需要慎重考虑,因为有些树根基不牢,很可能有被风刮倒的危险,也可能在其他树倒地时受到连累;有些树因顶部没有树枝,且太过粗大,攀爬时会手抓不牢,腿会勾不住;而有些树因所处位置不利而妨碍远景的欣赏。仔细考虑掂量后,在一丛像草一样紧挨着的花旗松中,我挑了棵最高的,因为它周围的树仿佛一道防护墙守护着它。虽然这群松树较其他的树要年轻得多,但它们每棵都有一百英尺高,顶部柔软,易弯曲,在风中摇摆时发出声响,正合我意。习惯了爬树做植物学研究的我,不费吹灰之力就上了树梢,但是今天爬树带给我的激动快乐是前所未有的。像攀附在芦苇秆上的一只食米鸟,我紧贴着树,感受着身边的一切:树顶纤细的枝条在风中猛烈地摇摆着,像湍急的水流,发出阵阵声响。它们时而弯曲,时而前后摆动,时而一圈圈打着转,似在寻找难以描述的平衡位置。 山风扫过,我所在的树顶与远处绵延的坡地构成二十至三十度的圆弧,但是我深信这树的韧性,因为我已经看到其同类受过更残酷的考验——被风刮得几乎弯折到地面,被暴雪侵袭,却毫发未损。在云杉上我是安全的,我自由地感受着风,在我这最佳位置欣赏着处于激情中的山林。从树顶看到的风景,无论在什么天气都是绝美的。我环视着远处群山,幽谷,起伏的麦田,感受到阳光波涛般涌向山谷,从一个山脊流向另一个山脊,闪亮的叶子在阵阵风涛中轻摆着。有时,那些反射的光波突然间碎裂成一个个泡沫,互相追逐着,那么有序,之后它们粘在一起像一个个同心圆弧朝前侧着,在山腰处消失得无影无踪,如同海浪拍打在沙滩上。整个橄榄树丛在松针反射出的强光下,仿佛覆上了白雪,在漆黑的树影衬托下愈发显出了这银白色的华美。 除了绰绰的树影,整大片松林毫无阴翳之气。相反,尽管已是冬季,颜色还煞是好看。松树的枝干呈紫褐色,叶子多数微染了黄色;月桂树林被风吹过,淡白的树叶阴面翻卷起来,远望竟是大块的灰色;山坡上,时而是熊果树丛扎眼的赭色,时而是浆果鹃树皮鲜艳招人的深红色,时而又是林间空地呈现的一块一块的淡紫褐色。 风声恢弘地呼应着这极其丰富的光影和律动。裸露的树干和枝条奏出深沉的低音,宛如瀑布轰鸣;松针快速紧绷的震颤,其声忽而尖利,嘶嘶作响,忽而呢喃,轻语如丝;幽谷里的月桂树丛,瑟瑟沙沙,树叶相碰,清脆滴答。所有这些,当你静心聆听,都清晰可辨了。 除了形状、颜色以及折射光线的方式不同,不同树木在风中的姿态也各异,仅凭这一点,数里之外,就可辨别其种类了。它们看来全都强壮惬意,似乎在回应暴风最热烈问候的同时,还在享受其眷顾呢。时下听到很多关于普世生存竞争的说辞,但是在这里,看不到通常所说的那种竞争,树木丝毫不感到危险,也不反对暴风的来临,而是露出一种难以抑制的喜悦,既远离狂喜,也远离恐惧。 我又在树上待了几个小时,时常闭上眼睛,或者倾听那美妙的乐声,或者静静享受那飘然而过的袅袅芬芳。若在温润的雨中,淡香的芽和叶子像茶一样被浸泡着,树林的香气要比此时更浓烈;但在暴风里,松枝互相碰擦,无数松针不断摩挲,竟也调出一种醉人的芳香来。除了山林的香源,也有来自远方的气息。这场暴风,来自海洋。风掠过腥咸的海浪,滤过红杉树林,穿过蕨类茂盛的峡谷,淌过波浪起伏花儿盛开的海岸山脊,越过金色的平原,爬上紫色的丘陵,带着沿路采集的各种气息,吹入这些松林。 风儿拂过万物,传递着万物的信息,无论我们能读懂多少;我们甚至仅凭风中裹挟的气息,就知道它一路的行踪了。船员们身居茫茫大海,却能从陆地吹来的风中嗅出花的芳香。海风携着海草藻类的香气来到内陆,那里的人们也会立刻识别,尽管那气味已经混杂了千种花儿的香气。举一个例子。可以说,我在小的时候,就一直闻着苏格兰福思湾的海风;后来,我被带到了威斯康星,在那里待了十九年,没有嗅到一丝海的气息。直到有一次,我独自一人,静静地从密西西比河谷的中部步行到墨西哥湾,进行植物考察。在远离海岸的佛罗里达,我全神贯注地观察着四周美丽的热带植物,忽然,从蒲葵和旺盛的藤蔓间,我闻到了一丝海风,刹那间,蛰伏已久的许许多多关于海的记忆,被激活并释放了,我仿佛又回到了在苏格兰的童年,而远离大海的那段岁月则销声匿迹了。 多数人喜欢观看山涧的溪流,将它们画在记忆中。但是少有人愿意观看山风,尽管山风远更美丽壮观,尽管山风也常如流水一般清晰可见。有时,当冬天的北风顺着高地山,席卷过蜿蜒的山顶时,飞扬的雪花会绵延一英里,昭示着风的踪迹。如此具象的山风,哪怕是最不具想像力的人,也不会视而不见了。而当我们往强风掠过的森林上方看去时,就可能通过风对树的作用,看出风的形态。远处,劲风忽而急下,在林上吹起涟漪,忽而狂扫,一路吹弯各坡的松树。近地,我们看见纷散的羽毛和树叶,时而平流疾走,时而飞舞盘旋,随着巨大隆起的气流扶摇直上,或从漩涡的边缘脱离,或在火焰般的顶峰跳跃。无论是平滑深邃的、瀑布般倾泻的,还是盘绕回旋的,各种气流吟唱着,围绕每一棵树,每一片树叶,并覆盖了整个区域,随着多姿的地貌,明显地改变着自己的形态,就像山溪顺应涧道的特征一样。 顺着内华达山脉的山溪,从源泉一直追溯到平原,看着溪水飞跌,溅起白色的水花,看着溪水滑落,似晶莹的羽衣,看着溪水湍急,在巨石阻挡的峡谷里呈现灰白并泛起泡沫,看着溪水轻溜,穿过树林,绵长安静地流入平原——在如此详细了解了它们,这些缎带般覆盖山地和平原的溪流的语言和形状之后,我们可以最终听到它们共唱一首宏大的颂歌,并能以清晰的内心境界去理解它们。但是就连这样的景观,与我们可能看到的山林里暴风的气流相比,也远不如后者壮丽,也丝毫不比后者更真实可见。 树与人,我们都在这无垠的星河里共行。但是,在这个暴风的日子以前,在我没有爬上高树、感受树的摇曳以前,我却从未意识到树是行者。是的,它们的众多旅行,并不广博;但我们自己短短的行程,来去匆匆,比之风动树摇,又好得到哪里,还有不及呢! 风力开始变弱,我下到平地,漫步穿过渐渐平息的树林。风声也消退了,我转头向东,望着山坡上数不清的林木,它们像一群虔诚的听众,一排排由低往高,安静地矗立着,屏息凝神。落日用琥珀色的光弥漫着它们,仿佛对它们说:“将我的安宁赐予你们。” 我凝视着这一幕感人的场景,忘却了暴风带来的一切所谓毁灭。这些壮丽的林木,从来没有显得如此鲜活、欢快、生机盎然。 约翰·缪尔(1838——1914),美国作家。主要作品有散文集《加利福尼亚的高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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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克河谷怀旧

夏末,大鳟鱼告别了上游的水坑,游到了溪河中央,正要顺流而下,到大峡谷的深水里过冬。因此,九月的头两周,正是垂钓的好时节。此地的鳟鱼肥壮、滑嫩、亮光光的。几乎所有的鳟鱼都跳着咬钩。你要是放两把鱼钩,多半能同时钓着两尾鳟鱼。要在湍急的溪流中摆弄好上了钩的鱼,那技巧就不能是一般的娴熟。 夜凉如冰。你若在半夜醒来,会听见郊狼的嚎声,白天,你不必过早到溪边去。一夜的寒风吹彻了溪水,太阳要几近正午才能照到溪河上。只有到那里,鳟鱼才肯出来捕食。 上午,你可以骑马到野外溜达溜达;要不,就坐在小屋前,任阳光照在身上,慵懒地远眺河谷对岸。那儿,饲草割了,草地一片萎黄,在一排颤杨映衬下,平平展展的。这会儿到了秋天,颤杨也黄了。远方,起伏的群山上,鼠尾草一片银灰色。 河的上游,耸立着两座山峰:引航峰和二指峰。月底,我们可以到那儿去猎山羊。你坐在阳光里,心里惊叹着,群山远远望去竟有如此端正的形状:线条清晰,轮廓分明。于是,你记起了遥远的地方望到的山影。这情景不同于你停车地方的嶙峋的山崖,不同于你跨过的起伏不平的滑岩,也不同于那突出的狭长的石块。你汗涔涔地从这块通到山峰后面的石头上摸行着,不敢朝下边望一眼,你绕过线条圆滑而规则的山峰,来到一片空地上。下边,山腰上有一块绿草茵茵的凹地。一只老公羊正带着三只小公羊在凹地上的野桧林里吃草。 老公单一身紫灰,只有臀部是白色的。它抬起头时,你能看见它头上的那对犄角又大又厚实。你躺在三里外的一块背风的岩石后面,用一副蔡斯望远镜细细搜寻着这高地上的每一寸风光。当你望着碧油油的野桧丛时,老公羊暴露在你的视线里的,正是它臀部的那撮白毛。 这会儿,你坐在小屋前面。你还记得朝山下射去的子弹。小公羊们直起身子,转过头来注视着老公羊,等着它站起来。它们看不见高处的你,也没有嗅出你的气味。枪声没有惊动它们,它们以为只是又滚下去了一块卵石。 曾记当年,我们在林溪的源头盖了一间木屋。我们每次外出,大灰熊总是撞开了屋门。那年的雪姗姗来迟,这头熊因此迟迟不肯冬眠。整个秋天,它不是扯开木屋的门,就是毁坏陷阱。它精明绝顶,白天,你断不会见到它。你还记得,后来,小锤溪溪头的高地上,来了三头大灰熊。你听到木头断裂的声音,以为是母麋在奔跑。跟着,它们出现在眼前,零零碎碎的日影里,偷偷地、轻悠悠地跑着;下午的太阳照在它们身上,短而硬的鬃毛闪烁着柔和的银光。 你记得,秋天,麋鹿叫春的声音;公牛离你那么近,它抬头时,你能看到它藏在密林里的头。你听到了深沉而高亢的叫声,听见了山谷那边的应和声。你想起了放弃的一只只畜生的头;你没有朝它们开枪。它们全令你心旷神怡。 你记得那些初学骑马的孩子们:不同的马,不同的骑法。他们是那么热爱着这片乡村。你记得最初踏上这块土地时的情形。那年,你开着新买的平生第一辆车来这儿,一下待了四个多月;因为,你得等沼泽地上的路冻得结结实实,车子才能开出去。你该没忘记:一次次的猎狩,一次次的垂钓;该没忘记烈日下的策马扬鞭,还有灰蒙蒙的货车车厢。在寒意袭人的深秋,你骑着马,默默地跟在牛群的后面,朝高坡上走去;你发觉,它们像野鹿一样,既狂蹦乱蹿,又温顺恬静;只是当它们全被聚拢在一起,朝山下低矮的田野赶去的时候,才高声嘶喊咆哮起来。 然后,就到了冬天。树枝上光禿禿的。大雪漫天飞扬,你看不见路;山口湿了,结了一层冰,你照样在雪地里踏出一条道儿,不停地挪动着双腿,朝山下走去。你到了牧场,一边品尝着撩人的、热乎乎的威士忌,一边在旺烈的炉火旁换上干净衣服。乡村真美。 欧内斯特·米勒尔·海明威(1899——1961),美国作家。他的小说《永别了武器》、《丧钟为谁而鸣》、《老人与海》等都是举世闻名的杰作。一九五四年获诺贝尔文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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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在幼年时期便已认识到有几种基本力量支配着这个世界。希腊人生活在温暖的海洋岸边,他们认为这些基本元素是火、土、风和水。最初,希腊人的生存空间较为狭小与封闭,他们对第五元素并无认识。 大约在公元前三三0年,一个名叫皮西亚斯的爱漫游的数学家做了一次奇异的航行,他北行到冰岛并且进入了格陵兰海。在这里他遇到了莹白、凛冽却极为壮观的第五种元素。他回到温暖、蔚蓝的地中海世界后,费尽力气地向国人描绘他所见到的景象。他们断定他是在胡说八道,因为尽管他们有丰富的想像力,却怎么也设想不出这种偶尔薄薄覆盖在诸神所居住的山顶上的白色粉末能有什么神奇的伟力。 他们未能认识雪的巨大力量,不能完全怪他们。我们这些希腊人的子孙在理解这一现象上也存在着同样的困难。 我们脑子里的雪的图景又是怎么样的呢? 那是蓝黑色的圣诞夜在雪橇铃声伴奏下逐渐进入的一个梦境。 那是我们有急事要赶路偏偏遇上车轮打滑空转这样的尴尬局面。 那是冬夜里一位女士睫毛上倏忽闪现的挑逗的微光。 那是郊区主妇把湿透的雪衣从淌鼻涕的小家伙身上剥下来时那无可奈何的笑容。 那是老人忆起童年打雪仗时迷蒙的眼睛里所泛现的欢乐的异彩。 那是一幅俗气的广告,劝你饮用太阳谷雪堆上的一瓶可口可乐。 那是树冠洁白的森林深处无比寂静时的那份高贵与典雅。 那是滑雪板飞驰时碾压出的轻脆碎裂声,也是摩托雪橇喷出的狺狺拌嘴声。 对我们来说雪就是这些,当然还会有别的相关图景,但它们都仅仅触及这个多面体、万花筒般复杂的物体最最表面的现象。 在我们这个星球上,雪是一只因自身分解而不断再生的不死鸟,它也是银河星系里的一种不消亡的存在。在外层空间某处,一团团无比巨大的雪结晶体与时间一起飘荡,在我们的世界形成前很久便已如此,在地球消失后也不会有变化。即便是最聪明的科学家和眼光最敏锐的天文学家,他们也不得不承认,这些在无垠空间里闪光的结晶体与某个十二月夜晚从静静的天空落到我们手心和脸上的东西,并无任何区别。 雪是在窗玻璃上短暂停留的一个薄片。然而它也是太阳系的一个标识。当宇航员仰眺火星时,他们所见到的是一个单色的红红的球体——它那两个端顶除外,在那里发亮的覆盖物朝半腰地带延伸过去。正像羚羊在暗褐色草原上扭动它白色的臀部一样,火星是用它的雪原反照我们共有的太阳的强光,来向外部世界表明自己的存在的。 地球也何尝不是这样呢。 当第一个星际航行员朝太空深处飞去时,地球往后退缩,我们海洋、陆地的蓝绿色将逐渐消失,但地球隐去前的最后信标将是我们的南北极这两个日光反射器。雪在宇航员远望的眼中将是最后见到的一个元素,雪也将是外来的太空人最先可以瞥见的我们地球上的一个闪光体——如果这些人有可以看东西的眼睛的话。 雪是晶状微末,在星际间简直渺不足道;可是在地球上它却以另一种面貌出现,它成了至尊的提坦①。在南方,整个南极洲大陆处在它的绝对控制之下。在北方,它重甸甸地盘踞在山岭峡谷间,而格陵兰这样的次大陆级岛屿实际上完全由它覆盖,因为冰川也无非是雪的另一种形态。 冰川是降雪过程中造成的;雪纤细柔软,几乎没有分量……可是它不断降落却始终没有融化。年复一年,许多个世代,许多个世纪过去,雪还是不断降落。没有分量的东西这时候有了重量。这波浪般起伏的白色弃置物似乎没有变化,可是在它寒冷的深处结晶体变形了;它们的结构起了变化,结合得更紧密了,终于成为黝黑的、光度较小的冰。 在地球最近的地质纪里,有四次,雪这样不断地降落在美洲、欧洲与亚洲大陆的北部。每一次,雪都使几乎半个世界的面貌起了变化。有如复仇女神,一股股足足两英里厚的冰川从中央高处朝外流淌,蹭擦地表,夺去上面的生命与泥土,在原始岩上留下深深的伤痕,简直把地球的石质表皮削去好几百英尺。雪还在降落,轻轻地,始终也不间断,不知多少万吨的海水从大洋里消失,它们被封冻在冰川里;而海洋则从大陆岸边朝后退缩。 在人类认识的自然现象中,没有哪一种在破坏力上能超过冰川。最强烈的地震也无法与之相比。海啸掀起的惊涛骇浪在它面前是小巫见大巫。飓风更是不值一提,喷吐烈焰的火山爆发也显得黯然失色。 冰川是雪的宏观形态。然而作为微观形态的雪却又是超凡绝俗的美的象征。人们常说没有两片雪花完全一模一样,事实上的确如此,不管是多少年前落下的还是在遥远的将来会落下的,世界上每一片雪花在结构与形态上都是一个独一无二的创造物。 我知道有这么一个人,他将自己的大半辈子都用在研究这种转瞬即逝的奇迹上。他盖了一座奇特的房屋,装置有恒冻而不是恒温的设备。房子和屋顶上有一个敞开的口子。逢到下雪的白天与黑夜,他就独自待在这冰冷的屋子里,用预先冻上的玻璃去承接落下的雪花,并赶紧用放大的镜头把它们拍摄下来。对他来说,这变化无穷、永不重复的第五元素就是美的化身,是顶礼膜拜的对象。 我们当中,和他一样拥有这种近乎中世纪狂热的人不多。事实上,现代人已变得麻木不仁,对这第五元素开始抱着一种自相矛盾的态度了。虽然我们会以怀旧的心情,忆起童年下雪时的往事,但我们开始越来越讨厌雪了。我们控制不了雪,无法按自己的需要改变它。对我们祖先的自然世界天空有益的雪能在我们建造的机械化世界里产生混乱。降落在纽约、蒙特利尔、芝加哥的一场大雪能使城市陷于瘫痪。在冻结的城市的周遭,它使我们的公路梗阻,火车停驶,飞机停飞,电线、电话线断裂。即便是一场不太大的风雪也会带来巨大的不便——它引起车毁人亡,连殡仪馆老板也因为事情棘手而不想赚这笔钱。 没准我们还会变得更不喜欢雪呢。老人常聊起旧时美好的冬天,什么雪一直堆到屋檐那么高啦,雪橇在齐树颠的雪上滑行啦,这可不完全是无稽之谈。一百年前这样的情况并不稀奇。可是本世纪以来,我们的气候在或升或降的周期性变化中出现了一个变暖的趋势,也可以说是回升(从我们的观点看)。这说不定只是一个短期的变化,紧接着很可能是一个下降的趋势。到那时,在这个结构脆弱的人工世界里,我们这些可怜虫又安在呢?我们还会喜欢雪吗?很可能听到这个词儿我们就会骂不绝口呢。 不过,那样的时刻来临时也还会有人活下来,而且不为这温柔却又无情的降落物所困扰。他们是真正的雪的儿女。 他们只是生活在北半球,因为南半球的雪区——南极洲——不适合人类生存,除非配备有不亚于宇航员那样的全套装备。雪的儿女环绕北极居住。他们是阿留申人、爱斯基摩人、北美的阿萨巴斯卡族印第安人、格陵兰人、拉普人、奈西人、楚克奇人、雅库特人、由迦吉尔人以及欧亚大陆和西伯利亚其他部族的人。 我们这些闭塞在自己的机械时代里的人沾沾自喜,满以为这些人不掌握我们高明的技术,必定是挣扎在生存线上,面临严酷的生存斗争,不会知道何为“人类潜能”。僵死地相信技术能带来健全的生活方式的人也许难以理解,我个人的经验可以证明,这一点对于许多雪的儿女并不适用。在我们从自己的贪欲和妄自尊大出发去干涉他们的事情之前,他们大抵上生活得并不错。也就是说.他们活得心安理得,跟別人和平相处,与环境和谐协调,能舒心地笑,可以尽情地爱,对普通衣食感到知足,从出生到死亡都怀着一种自尊自豪的心态。 那时候,雪是这些民族的盟友。雪是他们的保护神,是帮他们避开严寒的庇护所。爱斯基摩人用雪块垒成整幢住房。当点起简单的动物油脂灯时,室内就有了宜人的温度,尽管风在外面呼啸,水银柱降到零下五十多度。严严实实的雪提供了近乎完美的御寒材料。雪比木材更易于切割,也很容易修削成任何形状。雪搬起来很轻,如果用得恰当也很结实。一座内径二十英尺高十英尺的雪屋两个人在两小时内就能盖成。有特殊需要的爱斯基摩人常建造直径五十英尺的雪屋,而且让好几座联结在一起,这就成了名副其实的雪厦了。 所有的雪的儿女都以这种那种方式把雪用作自己的庇护所。如果他们是住木屋的定居民族,到冬天他们便在屋子四周垒起厚厚的雪墙。有的民族在雪堆里挖个洞,头顶支上鹿皮。只要有足够的雪,最北边的民族很少会受到严寒的侵袭。 雪也使他们的交通系统得以建成。有狗和驯鹿拉的雪橇,还有雪靴与滑雪板,他们几乎任何地方都可以去。整片雪国成了个四通八达的公路网。他们速度也不慢。狗队或驯鹿队一小时能走二十英里,一天走上一百英里是件轻轻松松的事。 雪使人们得以移动,雪又使猎物的行为有所变化,这就保证雪的儿女不至于挨饿——别的方面他们和其他民族条件也差不多。在北冰洋的冰块上。雪的遮掩给了海豹一种虚假的安全感。它们在冰上留了通气孔,上面覆盖了一层薄薄的雪。楚克奇或爱斯基摩族的猎人发现了这样的地方,在一边等待,直到看见一根长齿或树枝刺出,泄露了秘密。于是猎人便狠劲将长矛朝下面看不见的动物刺去。 在有林木的地区,驼鹿、麋鹿被厚厚的积雪“圈”在了几个狭小的地区里,变得跟牛栏里的牛一样易于宰杀。更为重要的是,所有的动物,除了空中飞的和在雪底下活动的以外,莫不在雪面上留下踪迹。初雪将大地覆盖后,从大熊到小野兔,全都变得易受猎人的袭击。 雪的儿女像了解自己一样地熟悉雪。近年来,不少科学家投身于研究这第五种元素,并非出于科学上的兴趣,而是因为我们神经紧张,宁愿来自北方的灾祸快点降临,或是因为担心说不定会打一场雪地大战。科学家投入大量时间与金钱,试着去区别无数种形态的雪花,并给它们起名字。这完全是多此一举。爱斯基摩人用来表达雪的种类与形态的复合词就不下一百多个,拉普人的也不相上下。住在西伯利亚北冰洋边的养驯鹿为生的尤卡吉尔人对雪面瞥上一眼,便能说出表层雪的深度、坚实度以及其中结冰部分的多少。 雪沉甸甸地压在大地上时,这些北方人心里好高兴。他们在秋季欢迎初雪,到春天则为雪的消失感到遗憾。雪是他们的朋友。要是没有雪他们就无法生存,或是——这在他们看来更加糟糕——早就被迫流落南方,挤进我们的行列,为自己也茫然的目的而营营奔逐。 今天,在某个地方,雪正在降落。它可能稀稀拉拉地筛洒在寒冷的沙漠上,将一层白白的粉屑撒向闪米特语系某个游牧民族的黧黑、仰视的脸。对他们来说,这没准是个神谕;反正肯定是个征兆,于是他们感到敬畏,打着寒战,若有所悟。 雪也许正席卷过西伯利亚冰冻的平野或是加拿大的大草原,把夏季的地理标志统统毁去,使弯刀形的雪堆越积越高,堵住了农舍的门窗。在屋子里,人们只好耐心地等待。暴风雪肆虐时,他们休息;暴风雪过后,他们再开始干活。到春天,融化的雪水将滋养黑土里蹿出来的新苗。 在静静的夜晚,大片的雪花也许正飘落在大都市的上空;它在爬行着的汽车的灯光里旋出一个个让人眼花的圆锥体,它掩埋着现代人在大地上留下的伤口,为难看的脓包遮去一些丑。孩子们盼望雪通夜别停,好让早晨没有班车、街车和家里的小轿车送这些小可怜去上学。可是大人却耐心地等着,因为若是还不快点停下,雪就会破坏生存模式为他们制定的错综复杂的设计蓝图。 雪也许正急遽地掠过蜷缩在北极苔原某处山岩下的一堆帐篷。逐渐逐渐地,雪拥抱住一群把鼻子缩在毛茸茸尾巴里睡觉中的狗,直到把它们全都盖住,可它们睡得挺暖和。在帐篷里,男人女人笑了。明天,雪没准会够深够厚,这样他们就可以不用帐篷,雪屋讨人喜欢的圆顶会再次矗立,把冬天变成一段满是愉悦、歌声、闲暇和爱恋的时光。 在某处,雪正在降落。 —————————— ①希腊神话中的神族。 法利·莫瓦特(1921——),加拿大作家。主要从事纪实文学和科普读物的写作。主要作品有《鹿苑中的人》和《联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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